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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七章 版籍奉还(2/2)

相当之高。

    伊人已逝,历史却还在继续滚动着。秀保将悲痛转化为力量,在征得孝明天皇同意后,继续大刀阔斧地推行改革。

    首先便是对国内地方制度进行改革,将原有的国—郡—乡(村、町)三级,改为州(畿、府)—郡—县—村(町)四级。州长官为太守,郡长官为郡守,县长官为知事,长官驻跸办公之所称“厅”。

    具体而言,一是将之前的六十八个令制国并分拆撤为州府,最大限度提升效率的同时,增强对地方势力的掌控。如,隐岐、出云、石见国合并为云州,丹波、丹后合并为丹州,对马、壹岐、筑前合并为太宰府,山城、河内、摄津并为京畿以宿卫京都;拆肥前彼杵、松浦郡为长崎府(后并入太宰府);拆陆奥为松、磐、陆、泽、奥五州,拆出羽为出、羽二州等。

    郡一级,大郡直接下设县,小郡则有两种变化,一是合并为大郡,二是和乡一同变为县,目的在于加强对基层的治理,削弱豪族、地头的影响力。如,美浓原有二十一郡,改革后变为八郡、二十五县。

    这一改革对地方势力的影响颇大,幕府初期的设立的“藩”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官位,形式上将藩纳入朝廷管辖。

    如,原若松藩主蒲生氏,不再称藩主,而是以“松州太守,行方、石川二郡守”之名管理本领,意味着松州全境及磐州行方、石川二郡为其管辖。

    又如,三木藩主福岛氏,管辖东播磨七郡,称“播州通判、明石等七郡守”,通判是州第三位的官职,一般为虚职,授予该州势力最大的大名。

    战乱时期,武士可凭借军功换取领地,甚至成为大名;但和平时期,武士对大名来说失去了价值,自身也丧失了发展空间。

    特别是“永宁双令”和“参勤交代”的推进下,一些大名、分家更是无法维持庞大的家臣团,不仅导致藩政困难,也造成了大量浪人的产生,对日本的发展和社会治安都造成巨大影响。

    鉴于此,秀保对之前的“王土奉还”进行修改,在避免引起大名激烈反应的前提下,朝廷颁布《版籍奉还诏》,鼓励大名向朝廷交出对土地和人民的封建领主所有权。

    “版”指土地,“籍”指户籍(人口),促使地方大名势力进一步解体。

    对于不愿奉还的大名,朝廷也不逼迫,但是对其日常政务进行诸多限制。例如:

    非朝廷准许不得募兵,兵员、家臣团增减均需报朝廷批准;

    征税由朝廷派出奉行进行监督,标准亦由朝廷制定,地方不得随意改动;

    削减的家臣、兵士由大名出资安顿,财政困窘的大名亦可以知行作保向朝廷借贷。

    而奉诏大名不仅可以此彻底免去财政困难,并能获得朝廷实授的爵位和相应的待遇,特别主动的还会获得爵位晋升,并在朝中谋得实职,这一点颇有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