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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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我面无表情地笑了一下,“我在床·上等你。”

    ·

    床铺洁白,灯光幽暗,美雪穿戴完毕进入我时,动作轻柔,仿若正在擦拭一件艺术品一样。

    “我说,你能用力点吗?”我不满地回头问她。

    “哦。”她轻轻地应着,果然加大了力度。

    不行,完全不行。

    第一次,我感觉自己失去了感官,失去了快·感,完全变成了一块没有任何反应的石头。

    我把头放在床·上,突然苦笑了一声,回头踹了她一脚。

    “滚。”

    ·

    回国后的当天,下午五点多,我从公司出来,取了车,直接去了茶马酒吧。

    关于茶马酒吧的历史,很少有人比我清楚。因为从它刚开业的那天起,我就是顶级,在酒吧的日子比在家的时间还要长。

    茶马酒吧在重新装修前,其实是一个同志酒吧,我最初的男朋友都是在那里交上的。后来酒吧换了老板,重新装修了很长时间,再开业时,大部分同志已经转移了,这个酒吧也就变得正常起来。

    今天到了酒吧之后,我没有去卡座,要了一杯野格,一个人坐在散台椅子上慢慢喝了起来。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酒吧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一个男人端着酒杯,突然朝我走来。

    “这里有人吗?”他指着我对面的椅子问。

    我今天心情不太好,不耐烦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本来是想拒绝的,但当我看到那人俊朗的五官时,又突然改变了主意,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那人坐下后,松了松衬衫的扣子,看似在不经意间露出了里面结实的胸肌。

    我淡淡一笑,问道:

    “还有不少空位子,你为什么选这?”

    他看了看我面前的野格,举起自己的杯子说:

    “因为我转了一圈,发现整个酒吧里就你和我一样,喝的是野格。”

    我笑着端起酒杯,同他碰了一下。

    “只是因为酒吗,还是你知道我是谁?”我边喝酒边警惕地盯着他问。

    他平静地笑了笑,眼睛里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

    我伸出手指,轻轻地撩了撩他的掌心,他身体一颤,随即会意一笑,大方地把自己的手放在了我的手掌之上。

    我举起酒杯,又同他碰了一下,然后把杯中的酒一口喝净,他表情一愣,不过很快不服气地一笑,端起自己的大半杯野格,同样动作利落地一口闷掉。

    我朝酒保招了招手,“把我放这的路易十三拿来!”

    他仿佛吃了一惊,手指一紧,“有钱啊,哥!”

    突然听到他喊我“哥”,我忍不住嗤嗤地笑出声来,“不要喊哥,我其实是’弟’。”

    他嘴唇一抿,笑起来一脸阳光,“我不分这个。您要是弟,我就是哥,您要是哥,我就是弟。”

    “那晚上看看你的尺寸再说?”

    “没问题。”他用手理了理额前的碎发,忽然凑到我耳边说,“我的尺寸你会痛。”

    他的气息灼热,吹拂着我脖颈处敏感的肌肤,我身体一麻,表情不屑地一笑,“未必哦。”

    路易十三被酒保拿来后,我朝临近桌子的保镖挥了下手,示意他可以下班了。

    ·

    我和他两个人对杯痛饮,喝光了一瓶路易十三之后,就去了四方酒店。

    进门之后,他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