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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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八章:“秘密”结婚

    眼看着党支部解决不了王小树的问题,秋穆和李有河都觉得不能放任王小树跟李山桃被拆散,合计了一下儿,倒是想出来个“歪门邪道”的法子来。

    虽说现在何见天让李秀进签了所谓的订婚“合同”,但这种合同实际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之前地主还掌事儿的时候,这种买卖包办婚姻的合同自然是有用的,否则那些有钱人家也没法买童养郎。然而现在都已经农民翻身、婚姻自由了,这种所谓的订婚合同也就应当取消,只不过由于明面儿上并没有特别制止,所以村里有的人家还在用。这样说起来,就算李秀进签了那合同,李山桃跟何望喜的订婚也只不过是两家之间自愿的约定,违反也不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这样一来,别人就可以无视这订婚——就装作不知道有这回事儿——而另外给王小树和李山桃举办婚礼。真正结婚可是要在村公所盖章的,这章盖下去就有了解放区法律的效力,就算何见天是农会委员,恐怕也不能再干涉两个年轻人在一起了。

    秋穆和李有河又找来了后进组除了王小树以外的其他人,大家商量了一番,倒觉得这个计划可行。然而关键在于,一旦李山桃满十六岁,何见天肯定就会让他跟何望喜结婚,所以要想在这之前让王小树和李山桃的婚姻生效,恐怕就得让这个男孩子在没到法定年龄的时候就嫁人。

    要说这个事儿,其实也不难办。之前在国民党统治的时期,村里也有人因为各种原因要让还没到十六岁的男孩子提前嫁人,只要改一下出生年月就行了1,甚至还有十四岁的男孩儿硬改到十六岁的。像是李山桃这样,连年份都没变,而只不过把生日提前了不到一个月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