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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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的家伙,算是立了功。

    现在何见天母女都是村里重要的干部,时常被村里的群众认为是“真正管事儿”的。

    农会主席沈见宝为人太过老实,虽然善于组织农会会员们搞民主,却不好意思对那些违反农会规定的人进行批评。因此,在农会唱“黑脸”的任务都交给了何见天,由此她也就掌握了不少惩罚人的权力。

    而何望喜则是跟民兵队副队长高大贵关系很好,她母亲在农会里“监督”农会会员,高大贵就让何望喜在民兵队“监督”民兵队员,主要就是负责看谁没有完成分派的任务。

    因此,村里有些群众暗地里管她们母女叫作村里的“警察”,多数人都不会畏惧村长、党支书、农会主席和民兵队长,但却有人畏惧何见天与何望喜。

    注释:

    1破鞋:这个注释其实之前加过,在这里主要强调通常意义上的“破鞋”与被迫与人发生关系的区别。在解放前,“破鞋”一般是受封建婚姻制度影响不能离婚/改嫁而与别人通奸的妇女,她们通常是自愿的,而且会从通奸中得到好处(俗称“卖炕”)。而在这里说的被迫与人发生关系的地主家眷,则是非自愿或半被迫半自愿的,通常不会从中得到任何好处。

    作者有话要说:十月革命100周年了,

    然而我们还在苟且地活着。

    昏昏沉沉地上课,

    提前两小时就开始思考午饭吃什么。

    为了一个不值10分的小pre紧张到肾上腺素爆表,

    晚上肝ddl肝到第二天。

    心里想着,

    我什么时候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

    好有机会被更大的资本剥削。

    是否有人在怀念十月革命?

    然而它早已离开我们的视野。

    ☆、第一百二十五章:“警察”

    可是尽管村里有人畏惧这对儿母女,却依旧有不少人把何望喜当成理想的结婚对象。这事儿可能在国民党的政权下是很自然的——当官儿的有油水嘛,但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却是第一次出现、很不可思议的现象。

    在刚开始革命的时候,民兵队员和其他年轻干部都谈不上是什么好的结婚对象,因为她们在分配“斗争果实”的时候往往分不到应有的一份儿,而且工作时常会耽误家里的事儿。如果一个干部是认真负责并且公私分明的,那么在现在的制度之下,她如果不做别的工作,就只会越来越穷,而根本没法从干部的职位上赚到一粒米。

    建立了有组织的村公所和农会之后,这些干部们才逐渐开始有时间顾家了,但这些时间怕是远远赶不上普通群众的。而且万一解放军招募新兵,干部们首先要响应号召去参军,就留下家里的老父亲和年幼的孩子,干部的夫郎不仅要干活儿养家,还得照顾公公和孩子。甚至如果赶上他们怀孕的时候妻主去参军了,往后挺着七八个月的肚子还要下地收庄稼,这简直不是人能干的活儿。一想到有这种可能,那些能嫁个普通新中农1的男孩儿们是肯定不会考虑嫁干部的。

    好在现在开始组织生产了,那些干部们为了带头生产,也更多地投入精力到互助组里,这才让许多之前生活一直处于贫农水平的干部们真正“脱贫”,甚至有的——例如运输互助组的民兵队员丁小米——还靠互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