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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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未知与恐惧……没有任何一起失踪人员的调查能让他变得像现在这个样子。这感觉真是糟糕透了,是种真正的折磨。

    他肯定还能做些什么。

    但是,他能做什么呢?

    蒙彼利埃警局已经检查了格伦的房子和车库,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格伦在送纳什去机场之后回过家。

    蒙彼利埃警局和治安官署在波卡特罗和蒙彼利埃两地往返调查了很多次,也没有迹象表明在这九十分钟的车程中发生过车祸。格伦不在任何医院里,也不在监狱或停尸房里。他的父母没有他的消息,他在蒙大拿州的兄弟也没有。

    纳什在回到蒙彼利埃的第一天是自己开的车。他把车速放得很慢,仔细地检查每一条山路上有没有刹车印、油污油渍、断掉的保险杠或是任何跟意外事故有关的线索。

    格伦当时驾驶的是他自己的私人汽车,所以没有配备gps系统。打他的电话也只会直接转到语音信箱,很明显他的手机已经没电了。

    “搜救队那边有进展了吗?”纳什问科利尔。现在是他到爱达荷的第二天,此时距离格伦失踪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了。“要不让配备了红外探测的直升机去那附近检查一下?”

    “去哪儿搜?”科利尔怒气冲冲地问。纳什光看着他都能感觉到他的厌烦。“韦斯特探员,你有好好地看过这附近吗?我们这周边都是山和森林,我们不可能把直升机派到一望无际的野外然后说‘开始找吧!’麻烦你理解一下,我们必须先确定一个搜索范围。”

    “我们已经没有什么选择了。”

    “如果格伦在这,他肯定会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需要明智地使用手头的资源。”

    他会吗?纳什对格伦所知甚少。但是确实,格伦不像是一个会在紧急情况中犯傻的人,纳什也不是这种人,但是他以前从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同格伦告别的那天,他们最后一次拥抱对方。从那天到现在,纳什似乎已经过了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

    我应该抱着他不松手的。

    真是疯狂的想法,但如果当时的他能再多抱格伦一会儿就好了……因为有的时候,很多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发生在一瞬间。人可能会在几秒钟之内跨越生死。因为一只小鹿可能会突然跳到马路上,一个司机可能会把车开到逆行道上,晃眼的阳光会让你的眼睛暂时失明,这些意外发生的时间都不过只有几秒钟。

    或者还有更糟糕的事。

    邪恶的事情。

    纳什稳了稳声音:“调查他银行记录的授权呢?你们拿到了吗?”

    “中午就能拿到了,我们找到了一个同情他的法官,他的电话记录也能在中午拿到。”科利尔沉沉地打量着纳什,“消防部门也加入搜救了。”

    纳什点点头。

    “我们会找到他的。”科利尔坚定地说。

    只是他们俩都没有再用“活着”这个词。

    “他是一个不错的人。”在爱德娜咖啡馆,肯特·丹警官一边喝咖啡一边对纳什说。丹刚加入蒙彼利埃警局,上岗不到一年。他的衣领对他来说显得略大,额头上还有几个痘。“就是一个人有点孤零零的,我猜。”

    “你为什么这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