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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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家铺子,就算她无亲无故,背后肯定也有些势力。

    所以最稳妥的办法,还是一场意外。

    他那天订的是蔷薇花,他知道这花象征着美好的爱情,他为自己的浪漫而陶醉,却不知道那天出门之前,艾丽莎细心地将那一大捧的蔷薇的纯洁颜色,一朵朵地染成了漆黑。

    而黑色的蔷薇象征着的,是永远的死。

    当然了,她并不想想要行侠仗义,亦或是替天行道杀死斯芬克。

    艾丽莎很清楚明白,她从来都不是那种善良的人。

    她所做的很多事,都是为了活下来。

    不过为求心安,她也不会主动为恶。

    而她会把目标放到斯芬克的头上的唯一一个原因就是——斯芬克是个变种人。

    而且还是属性十分少见的那种。

    他的能力是治疗,但与游戏里奶妈那种治疗不同,他的变种能力,是牺牲自己来为他人恢复健康。

    所以为什么他的家族能够纵容他有限范围内的过分?

    为什么他做了那么多次坏事还能好好的活到现在?

    就是因为他的这层身份。

    当然的,这件事只有他的父母知道,而与这世上许多人对变种人怀着恐惧的态度不同,斯芬克的父亲更像是个商人。

    从知道他的孩子的能力的那一刻起起他就知道有利可图。

    所以他养坏了斯芬克,他的亲生儿子,他一力地溺爱他,成功的让对方成为了他手中听话的棋子。

    他把斯芬克当做是奇货可居的商品,而不是亲爱的孩子,他对他的感情来源于对方能够为他带来的利益。

    艾丽莎并不同情他,毕竟就算他受制于人,但坏事的执行者的的确确是斯芬克。

    但是她也不得不承认,治疗是种很特别的变种能力。

    至少她一路旅行过来,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存在。

    当然,艾丽莎本人并不想主动出击,毕竟她觉得治疗的能力再厉害,也治不好她的“精神疾病”,但既然斯芬克已经犯到了她手上……

    艾丽莎按响了电话里的地址上的别墅的门铃,然后露出了一个微笑。

    终于等到对方下了课,合上了手里的物理书,野兽推着轮椅,将教授送回了办公室,而在那里,罗根已经等候多时了。

    “如果你在这里抽烟,那我保证你的智商这辈子都不会超过一个6岁的小女孩,”查尔斯的嗓音沉静,但能听出其下隐藏的笑意,“我会让琴给你扎头发,扎对称的羊角辫,然后我会把这些照片发到社交网站上去,相信我,人们喜欢这样的转变——况且兴许出名后的你可能还会被艾丽莎所见。”

    罗根掐了烟。

    这真不是一个美妙的假设。

    查尔斯知道罗根来找他是为了什么。

    艾丽莎。

    纵然他决定要去找,可这世界这么大,他要去哪个方向?

    他毫无头绪,只能借希望于教授。

    查尔斯知道他的意思,但他用过一次脑波探测器,却没找到那个女孩的踪迹。或许是因为力量尽失所以她无法被探测变种人的仪器探测,或许是她有特殊的办法规避他的寻找。

    但很显然,这是个足够聪明的女孩。

    查尔斯没有查询人记忆的习惯,艾丽莎是他为数不多的几个完全“看不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