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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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大地冰封数百年,自然就解决了。”苍凛回道。

    九州帝国覆灭,诸族之战结束,大荒迎来小冰期,连南溟都给冰封了数百年,何况位于北边的陆地,那样的极寒气候里,什么病毒都给冻死了。

    很管用,却无法重复,根据星历的推算,大荒的下一次小冰期还得等几千年。

    云谣闻言只得沉默,她也想不到法子了。

    苍凛问阿珩:“回药王谷?”

    阿珩摇头。

    苍凛皱眉。“你还真要舍身成仁?”

    阿珩复摇头。“我是人,不是神,没那份献身的情怀。只是做为医者,不到最后,我不想放弃。”

    “别人跪着你怎么办?”苍凛问。

    阿珩道:“在离国时,很多人跪在我面前求我用我的血救他们,我救了,在将他们治好我放了一把火将他们活活烧死了,一个都没漏。”

    言下之意是,她能放火烧一次病人自然能放火烧第二次。

    每个人都有求生欲,因此阿珩不认为那些病人用情怀逼自己有错,但她也同样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有求生欲,她也有。

    你可以为了活下去而杀人,我自然也可以。

    苍凛决定等等看阿珩有什么办法。

    阿珩继续修改方子,这一次她将药效的每个过程都给检查得透透的,试药的病人被她给活活解剖了数次。差不离都想同情“小白鼠”了,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活活解剖;被活活解剖不可怕,可怕的是每天都被解剖一次。

    三天后,阿珩宣布:羲和氏的血液并非不可或缺的东西。

    若她没有猜错的话,当年创造流毒千里的羲和氏祖先应该是先决定了解药再根据解药炼制的流毒千里,然后改良成实用的东西。而药方,做为医者,阿珩这些年给各种各样的病人看病,同一种病,十个病人,她能开出十种方子来,不带重复的。

    有些药,药效很好,就是很珍贵,百姓根本买不起。阿珩便改成别的药,药效差点,但同样能治病,只是花的时间会长点,可胜在价格便宜,而且可以自己去山里采。

    嗯,行医这么多年,阿珩的风格就是:一种病从不开固定的药方,病人怎么方便就怎么开药。

    流毒千里既然是先设计的解药再设计的毒,那么她就想想如何替换药材,反正药效是一样的就行。

    对于阿珩的思路,苍凛与差不离俱是默然,加起来也快三百岁了,头回见着这种奇葩。

    苍凛提出了最一针见血的问题:“你拿什么替代你我的血?”

    阿珩语塞,还没想到。“不过羲和氏的血起的作用不过是增加人体自身抵抗力,这点很容易解决。”

    阿珩这些年研究自己体质也研究出了不少心得,找到和羲和氏的血一样的药材是不可能的,但次一点的东西却不是没有,管用就行。

    差不离无语,这医者的医德也是够可以的,不过比起苍凛那无视人命的风采,阿珩这样的,的确够慈悲了。

    阿珩花了半个月,给成功又找了五百多位阿母,终于配出了可以通用的解药,药材被她给换了一半,里头那些很难找甚至已绝迹的药材全都给换了,大部分药材都是很常见的东西,物美价廉。

    瞧着面目全非的解药,不论是苍凛还是差不离都着实怀疑:这方子真能用?改动幅度这么大,怎么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