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好,我是肚子饿。叉起煎得边缘香脆的火腿,我往嘴里一口塞,不过,该说的你还是得说。
吃完了再说。他勾起笑,好像赢了什麽……
等等,我可不承认方哲宇赢我了喔,我说了我是肚子饿,吃饭皇帝大,我在吃饭,我是皇帝,我最大!
哼哼,方哲宇才没赢我呢。
没几下子,我清空了方氏特制的经典小早餐,舔掉唇边的番茄酱,感叹这厮怎麽连普通的火腿蛋都能做得这麽好吃?不晓得是不是加了什麽特殊调味料……该不会真的是毒吧?
我警戒的眼神被正在洗碗的方哲宇发现,他挑眉看我,我做鬼脸回他。
幼稚。他轻笑。
yo,yo,yo!幼稚就幼稚呗,反正我面对的是我家哲哲,还怕形象崩坏吗?我跳到他身边,yo!方哲宇,还不赶快从实招来!
等我洗好。
你干麽?拖延战术?我凑过去玩水,往他脸上洒小水花,快说。
够了喔。方哲宇放好最後一个大盘子,无奈地转头看我。
我嘿嘿笑,期待他的真情告白。
再说一次你的问题。他问,一边走回客厅。
我紧跟在後,赤脚踩在地上蹦跳,我是问你,当初你为什麽肯收留我?那个时候,我们其实已经很久没有联络了,对吧?
嗯。
所以,为什麽呀?我一屁股坐在他身边的空位。
尽管没表现得很明显,可我看得出来,方哲宇很不自在。
他一下整理桌上的报纸,一下拿着电视遥控器东/>西/>,要不然就是拍松那个别人送我、他很不喜欢的猫头鹰抱枕──
方哲宇!
因为,我觉得你很可怜。
可怜?
可怜的意思是,令人怜悯的,令人同情的,例如,我们会觉得流浪狗很可怜。
我当然知道这个词汇的意思,可是强迫症如我,依然上网搜寻了一下。
此外,它还有惹人喜爱的涵义。
我不觉得方哲宇是这个意思。
关掉网页视窗,我抬手揉了揉发痛的太阳x。
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