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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1/2)

    的一上一下,两手就接着比划道:“你怎么把头发剪短了?”

    温与怜顺了下昨天半夜忍着屁股疼痛,跑去楼下二十四小时理发店花了五十块钱剪得头发,颇有些小骄傲。

    “好看吧。”

    壮壮迟疑回道:“挺好的,精神。”她忍了忍,又道:“你是去相亲?”

    温与怜穿的这件衣服的衣领扣子有些紧,他往下拽了拽,松了点空气进去,不至于扼住自己性命的咽喉,说:“去追周寻卿。”

    “周大哥?”

    温与怜点了点头,说:“他回来了,我很想他。”也尤其想重新和他在一起。

    壮壮打小就火眼晶晶,千伶百俐,将温与怜对周寻卿那爆炸的火花看的比蜂窝还通透,对他俩之间的爱恨情仇,不了解,也猜的十有八|九。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往往对过去某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物无法忘怀的理由,往往是因为其的某些特征或特殊的意义。”

    以人做例子,该特征表现为说话的语气,口头禅,或者笑容,又或者是与动作的承受方约定的某些誓言之类的,在人类记忆长河中,被大风大浪带不走的,往往就是他们。

    随着时间的积淀,这些还会被记忆深处堆积的沙子太高,变得愈发忘不了。

    这就是所谓回忆太高,吾愈发哀伤之因。

    温与怜:“我看上去会年轻很多岁,是我在找回忆,这样做虽然有些卑鄙,但更卑鄙的还有,凡事总得循序渐进的不是么。”

    壮壮叼着喝完的牛奶袋,朝他竖了个大拇指,鄙夷褒赞兼具地比划说:“你总是把看不上眼的说的理所当然的样子。不过,我认同。”

    她轻拄着拐杖走了两步,大部分重量还靠她双腿撑着,壮壮腿好的差不多了,扔掉拐杖乌龟慢爬可以走十米的路——除非今天学校义务劳动,她不用急着去上课。

    “我等你的捷报。”壮壮说。

    温与怜哼了一声以作应答,然后看着她身残志坚的背影,竟有股想要流泪表示生活不易的冲动。

    只可惜最后挤出的情绪被他定的闹钟打断了。

    现在七点钟,他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去周寻卿的办公室报到,而后默默蹲在一边,看着他工作的样子;时刻竖起耳朵,以防他人需要自己。

    ——

    城早上六点的时候,交通已经有开始堵碍不得行的趋势了,到了七点,城市交通系统运行了一个小时,其变态拥堵正趋发展,似有飞腾上天一去不复返的架势。

    温与怜打了车,在临近大厦还剩两条街口的时候,交通“瘫痪”了。前面轿车一个个的按喇叭,催促着前方车辆快行,可这些喇叭除了起到刺耳的功效,丝毫没有撼动那些压在马路上的“杀手们”,红绿灯亮了一次又一次,车子排列的长度只增不减。

    温与怜看了下手机,离七点半只剩不到十分钟了,如果前面车子再不动的话,他这次试用期的第一天就迟到,一定会破坏自己在周寻卿面前的形象,那么自己挽留前任的第一步就已经失败。

    几乎是不假思索,他决定下车跑过去,现在车子堵的这么厉害,走路反倒比较保险。

    温与怜结清了车费,下车开始长跑。他小心地看着周围来往小车,循着空隙越过一排排绿树如茵,终于在七点三十的前五十秒到达了大厦底下。

    接待他的还是昨天那位小姐,只是这次,这姑娘见到温与怜,笑容有种诡异的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