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的。”孙成杰低声地说道。
“打仗死人,那是个人运气不好。”另一个乡兵接过话题说道:“俺们大齐水师陆战队,那可算是身经百战,无一败绩。即使有战损,那也是轻微得很。若是三年服役期满,别说分田分房,就是在乡镇村屯,或者政府官衙里,也能谋一个不错的出身。每日管理你等的屯长,就是两年前服役的陆战队老兵。”
“就是,像你们这些土包子,拼命苦干三年,才有机会分得一块土地,取得自己的屋宅,但要经营好自己的那份田地,少不了还要欠民政府一屁股债,起码得花五六年,甚至十年才能还清。若是能入得了陆战队,那田地和屋宅不仅是免费分配,就是连媳妇也给你发,自己的腰包里还能攒一大笔银钱。你说说,那多划算呀!所以呀,想翻身,就得搏命!”
“……可是,打仗是要死人的呀。”孙成杰喃喃地说道。
作为一名曾经的流贼,因为被官军打散了,孙成杰惊恐之下,一路逃亡,跑到了运河附近,又变成一个流民。可是,随着建奴肆虐河北山东,兵锋直指胶西地区。他又继续往东边跑,到了蓬莱,遇到了汉洲人。为了不被饿死,领了一块饼子,就上了船。
到了此地,虽然干活辛苦了一点,但不用害怕再打仗和到处流亡,肚子也能吃饱。此刻,孙成杰是发自内心地感谢汉洲人,准备安安心心地种一辈子地,若是能再有个媳妇,安个家,那就一切都非常圆满了。
怎么听这些乡兵现在说及,当兵入伍,杀场搏命,居然在汉洲是最为捷径的翻身通道。一时间,孙成杰有些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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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一群乡兵盘算着如何才能加入陆战队,以试图快速改变自己的命运的时候,宋城一座食肆店里,三个孔武有力的男子正在一张饭桌前,一边大口地喝酒吃肉,一边热络地聊着。
“水根,前几日跟你说的事,考虑好没?”董占魁喝了一小口高粱烧酒,立时,一股辛辣从嗓子眼一直通到胃里,仿佛身上每根毫毛都要竖立起来,随后,他抓起筷子,挑了一块鳄鱼肉塞到嘴里,使劲地嚼着。
“老长官,你的话,俺是信服的。可是,俺们现在日子过得好好的,家里有婆娘,有孩子,城外还有数十亩土地,干嘛还要出海呢?”吴水根说道:“算起来,俺们现在过的日子,要比起四五年前在大明的时候,那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
“嗤!”董占魁嗤笑一声,“水根,你家里有两个娃了吧。以后是不是还得生几个?就凭你在军中服役期间积攒的那些银钱,到时候,如何给几个娃子置办家业?是,以后娃子成年了,民政府会给他授田,耕种七八年,也能积存一些财产。但是,你和你的后人就愿意一辈子如此吗?有时候呀,人要搏一把,给自己和后人积累更多的财富,如此,我们的后人才能在更高的起点基础上,上升到那个什么……更高的社会阶层。对,就是要做人上人!”
“老董说的是。”金少波放下筷子,替董占魁的杯子倒满酒,然后端起自己的酒杯,慢慢的抿了一口,“老子算是光着身子从大明来到汉洲,凭着几年军中的厮杀,积存下如今的家业。虽然比起国中大部分民众要强出一点,但我觉得,这远远不够。就说娶媳妇吧,有钱的,可以给那些明人家里的小娘子下重聘,娶一个汉家媳妇。没钱的,只能等着政府发放那些土人婆姨,运气好,也可以领回来一个安南的妇人。所以呀,这银钱是越多越好。为了翻身,咱们还得继续搏命!”
“可是那个印度在哪里,俺们都不晓得。去了那里,真的能发财?”吴水根心里有一丝意动。
“咱们不知道印度在什么地方,没关系。只要那些登州元老晓得就足够了。”董占魁笑着说道:“再说了,咱们又不是去操船跑海。跟以前在军中一般,拿着刀,端着枪,护卫那些大人物一路的安全,听从他们的吩咐,打杀敢于反抗我们的所有敌人。我可听那些大人物说了,印度,遍地都是金银!”
“遍地都是金银,那岂不是去了后,随便捡些回来,就能发财。”吴水根带着一丝怀疑,“不会真的有如此好事吧?”
“你还不信?”董占魁有些急眼了,“你晓得不,咱们加入的那个印度商社,我们齐国的大王都在其中占有股份,另外,还有水师、民政府、登州元老,还有许多大人物,都参与其中了。你以为,我在军中好好的一个排长不做,反而去这个商社充当一个护卫队长,是为了什么?”
“真能发财?”
“肯定能发财!”
“干了!”吴水根端起一杯酒,“既然俺们那么多大人物都要掺和印度的贸易,成立这个印度商社,那定然不会有错了。狗日的,为了以后能彻底翻身,去搏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