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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成立诗社(1/2)

    吴佩芳是最喜欢丁鹏能够与他们金家多多来往的,要是能够娶上他们金家的一个女儿,那就再好不过了。

    毕竟,以丁鹏如今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和财力,以及惊世骇俗的才华,哪一家不想要抢着做女婿呢。

    他如今简直就是众人眼中的金龟婿。

    吴佩芳已经开始盘算着,是不是也把她们吴家的女儿带过来,让丁鹏瞧瞧,看看相互之间能不能看对眼。

    富贵人家之间,最喜欢的便是抱团联姻。

    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有这一习惯。

    因为,相比起其他关系,联姻之后,彼此便是一家人,利益相关,便能够更加顺畅的资源互换,相互促进发展,这对于每个家族来说,都是大有裨益的。

    正因为能够获取巨大利益,这才使得这一习惯,经久不衰,数千年来,在人间大行其道。

    吴佩芳是一个有大局观的女人,她非常看好丁鹏,觉得这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如果能够与之联姻,这对于她个人的利益,是大大的有好处的。

    以后不论是求其帮忙,还是什么的,也能方便一些。

    人嘛,难免会遇到困难,所以要多给自己留一些退路,结交一些优质的善缘,在关键时候,说不定便能用上了。

    丁鹏,显然就是一个大大的,优质的,结缘对象。

    于是,吴佩芳笑着说道:“你们年轻人去玩吧,梅丽,照顾好丁少爷。”

    金梅丽乖巧的点了点头,随后她拉着丁鹏的衣袖,带着他走入了内院的花园之中。

    金府内部非常大,不仅有一栋栋洋气的小楼,其中还建有一片片,成片的花园。

    这些小楼,金府的几个少爷,一人一栋,各不干涉。

    这主要是因为,不论是金家大少爷,还是二少爷,都已经结婚了,娶了媳妇,自然是要出去单过了。

    不过,因为金铨还在世,这几个儿子都要仰仗这位当总理的父亲的观照,在北洋政府里当差,因此,金家并没有分家,这两个儿子婚后,都各自占着一栋小楼,带着自己的媳妇,过着各自的小日子,互不干涉。

    而女儿则不同了。

    常言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女儿,都是给别人家养的。

    金铨虽然思想没有这么封建,但是依旧存有一些旧思想的余留,总觉得,女儿以后是要嫁出去的。

    因此,他的几个女儿,五小姐金敏之,六小姐金润之,还有八妹,金梅丽,都住在一起,一栋小楼里。

    因为整个小楼有两层,其中房间众多,她们住起来,一人一间,倒也并不拥挤。

    而四小姐,金道之,已经嫁到了日本,此时还没有回国,因此金府内,也就没有她专门的房间了。

    金梅丽拉着丁鹏,来到了金府的后花园内。

    金府的花园,非常广大,犹如一片园林一般,地上铺满了小草,其间夹杂着鲜花,一颗颗苍翠欲滴的大树竖立在道路两旁,显得绿树成荫,到了夏日,真是一个乘凉的好去处。

    除了树草之外,丁鹏还看见一片片的花圃,里面有牡丹园,月季园,杜鹃园,兰圃,成片的纯种花圃,小巧精致,花卉也开的争相斗艳,非常漂亮。

    在一片花圃前,挂着几个秋千,几个女孩子正在相互嬉闹着,荡着秋千,银铃一般的悦耳笑声,回荡在四周,让人听了之后,心情瞬间变得舒畅了许多。

    “姐姐们,看我把谁带过来了!”金梅丽笑着说道,言语中,颇有一些炫耀得意的意味。

    几个女孩回头看来,当看见丁鹏之后,她们顿时一个个停止了嬉闹,变得淑女起来,原本喧闹的环境,也变得安静了许多。

    金梅丽带着丁鹏,来到了女孩们的身前,她指着身边的女孩们,一个个给丁鹏介绍着。

    这些女孩,有些丁鹏认识,在餐桌上见过面,比如金家五小姐,金敏之,和六小姐,金润之。

    有些,在首映礼上见过,想来应该也是次长、总长家的千金小姐,被金家的小姐们,邀请过来嬉戏玩乐的。

    丁鹏在里面,竟然还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白秀珠。

    此时的白秀珠,留着一头卷发,穿着一身洁白的丝绸衣服,绸衣很丝滑,纯白色的,十分华丽。

    而更为令人羡慕的,便是她浑身的肌肤,竟然和纯白的丝绸一样洁白无瑕,娇嫩欲滴,让人只需看一眼,便觉得惊艳无比,美艳动人。

    而且,她如今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浑身嫩出了水来,那一脸灵气的模样,非常招人喜欢。

    她唯一的缺点,便是脸上的笑容极少,带着一股子大家小姐的高傲脾气。

    金梅丽把她们介绍给丁鹏的时候,丁鹏显得非常绅士,一一跟她们打了招呼,表现的礼貌而又谦逊。

    相互简短的打了招呼之后,金梅丽说道:“姐姐们,最近你们不是常说,想要听丁大哥,给你们当面演唱那一首《暗香》吗?这不,我就把他拉过来了。”

    金梅丽看向丁鹏,第一个带头起哄道:“丁大哥,给我们唱一遍那首《暗香》吧?求求你了。”

    的确,这些时日,丁鹏的那首《暗香》彻底火了,传遍了大街小巷,因为这首歌的歌词,非常优美,犹如婉约派的诗词一般,因此在这些富贵小姐圈子里,也被传的火热。

    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

    因此,当这些千金小姐知道对面这个年轻小伙子,便是这首歌曲的原唱之后,立即也跟着起哄,有些撒娇的让丁鹏唱一遍。

    在这些女孩们娇滴滴的起哄声中,丁鹏实在没办法,只得答应了。

    唱一首歌而已,他也不损失什么,倒也没什么。

    女孩们坐在草坪上,围在丁鹏的周围,而丁鹏则站在中心位置,开始演唱起来。

    既然是唱歌,怎么能够没有伴奏呢。

    一般的音乐人,唱歌,或者写歌的时候,都喜欢拿出一个吉他,然后扒拉曲子,自弹自唱,这样才更有感觉嘛。

    可惜,丁鹏不会任何乐器,他想着,以后要不要学一点普罗大众的乐器,比如吉他、钢琴之类的,这样干唱,说实话,有些太单调了。

    不过,既然不会乐器,丁鹏也就懒得纠结了,直接开口清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