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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心若死灰的叶婉清(2/2)

 “常府。”

    叶雄眼睛一亮,能被大嫂称为常府的,就整个京师,也唯有那位的府邸了。

    常遇春可是一代名将,虽说如今故去,但建立的功勋,足以让后世子孙享用无穷了。

    能够和常府的大公子结为亲家,对叶雄来说可算是高攀了。

    “小女并无婚约在身,这就谢过大嫂了,若是能成,必然少不得大嫂这个媒人。”

    叶雄有些欣喜的说道,自家堂哥虽为侯爷,但常年不在京师,若是能攀附上常家,对叶雄来说便是前途无量。

    “那便好,既无婚约,那我明日便回告常府,而后定个日子,先把婚书签下。”

    “好,多谢大嫂了。”

    叶升在一旁喝茶,等两人说完,便开口道:

    “你的事情,兵部已给了回复,这几日便会定下来,好生在府里呆着不要乱跑,等候通知便可。”

    “是,大哥。”

    “不好了,不好了,小姐。”

    青儿一路急匆匆的朝着后院跑去。

    “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这里不是老家,让人看了去可会被说闲话。”

    叶婉清正在练字,青儿推门进来,手一抖,就有墨水滴落,便对青儿训斥道。

    “小姐,大事不好了,我刚才在前院听人说,常府找人过来提亲了。”青儿缓了口气,焦急的说道。

    “提亲便提亲,干你何事,用得着如此慌张。”叶婉清持笔沾墨,便打算继续练字。

    字帖上乃是北宋词人李之仪的词。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

    只剩下三字了,叶婉清打算写完,只是当落笔下纸的时候,青儿在一旁脸都涨红了,快速的说道:

    “小姐,那常府提亲的对象,可是小姐你呀。”

    ‘当啷’

    叶婉清闻言,手中一软,笔尖掉落纸上,好好的一副字帖眼看就要完成,便毁掉了。

    “你说的可是真的,莫要骗我。”叶婉清的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

    这话当真就如一道晴天霹雳,直接轰在她的身上。

    “小姐,我再三确认过了,千真万确,再过不久,老爷就要过来跟你说了。”青儿着急道。

    话语刚落,门外便传来了叶雄的爽朗笑声:“清儿,可在房间。”

    这一刻,由不得叶婉清不信了,只是刹那间,眼眸便一下通红,蓄满了泪水。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大明,男女婚姻,可由不得自己做主,都是由父母一手操办。

    多数的男女在结婚前是无法见面的,所谓掀盖头,便是只有在新婚那天,才能相互见面。

    一旦双方父母定好,婚书签下,那么事情便是成了。

    如若男子或女子违抗,那便是不孝,大明律中,不孝便是犯了忤逆罪。

    忤逆可是大罪,处死都算是轻的,仅次于谋反叛乱大案,一旦县里出了忤逆大案,县官要撤职待参,甚至会获充军发配。

    而“忤逆”罪的极刑比凌迟还要残酷,大明律中便是采取“剥皮揎草”“磨骨扬灰”。

    这便是为何叶婉清听到自己将要被定亲,心若死灰的缘故。

    一旦婚书被定下,那可就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