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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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忍住笑了出来,然后慢慢移到我的耳边,说了一句:

    “两个不怎么道德的人在一起,天生一对啊。”

    我想我也没什么理由来拒绝他。

    所以我在这条来回走了千百遍的羊肠小道上,回吻了他。

    我还要让他陪我一块下地,在太阳落山后,接着昏黄的灯光牵住他的手,往家里走。

    最后我会把他介绍给我家老爷子,台词我都想好了,只有八个字。

    “这是高默,我男朋友。”

    当然,我不会告诉老爷子,他是我室友的前男友。

    我只看现在和未来。

    end

    作者有话说

    看大家的反应决定写不写番外。

    一口气写完的感觉真爽,啊~

    求求路过的鱼给点反馈!谢谢大家了!

    咱们交流交流感受什么的呀~

    第十四章

    番外【高默视角】

    01

    我看上了那个和我一个系的,长得没我帅的,但学习比我好的,叫林琮远的人。

    “琮”读“从”。

    别读错,读错了他就会给你扣印象分,然后一脸冷漠地纠正你,用同情傻子一样的表情教你这“琮”字不念“宗”念“从”。

    我看人一向很准,当时就觉得这人好严格,好严肃,好严阵以待。

    看着二十上下的外表却有着一颗老学究的灵魂,倒还有点意思。

    我当着他面把“琮”给字正腔圆地读了三遍,得到他一个敷衍的微笑后,才满意地离开。

    笑得还怪好看的。

    是,我承认我是个视觉系动物,但你告诉我,谁不喜欢好看又有个性的人呢?

    反正我喜欢。

    所以我打算追他。

    比如说在食堂遇见的时候挥手打个招呼,澡堂洗澡的时候露个鸟,打篮球的时候展现一下我的爆发力。

    追到手显然是相当简单的一件事。

    只不过遇上了一个介入因素。

    他有个室友,白白嫩嫩的,看起来像个乖宝宝,但绝对不是省油的灯。

    以为我没发现他故意踮脚最高层书架好露出腰让林琮远看?

    我在侧面的书桌后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像他那样一捏就碎的细腰,根本没什么摸头,我个人还是最喜欢那种摸起来有劲的腰。

    林琮远的腰就是上品,每次练球时我都会多找机会从后面搂他的腰,蛰伏在他皮肤下的性感会从我的之间蔓延到我的血液中,。

    但我能追到人我乐意被骂。

    你管我?

    作者有话说

    高默来了!!!(估计会有六七八九节的样子?但还是得看看我能不能从期中论文里存活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