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腾间不时变幻出湛蓝,绝对不是任何他所熟知的人的真气。
这长安城里难道有别人来了?!
一定要把他找出来,现在的长安就是一副扁担,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打破扁担两头的平衡,甚至压垮他这个挑担的人。
……
长安的风暴尚在酝酿,几时会刮起或者会不会刮起没人知道。但对于千百里外的乐平城而言,风暴已经酝酿完毕,代表着前奏的疾风已经吹遍了整个乐平地界。
确实是疾风。
张燕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头发,有些感慨地想道。秋分还没过几天,风吹人就不是凉,而是冷了。
看来得快点打,到时候入冬了手下的兵没有衣服穿,战斗力肯定要大打折扣。
这样想着,他来到了一处不算平整的空地上,一大群山贼站成一个不太整齐的方阵,正等待着张燕的检阅。
这是下面最后一批送上来的人了,是从河东郡来的,用途自然跟前几批一样,写作先锋营,读作敢死队。
其实张燕是没必要视察这些敢死队的,这等级别的事情交给公孙渊就好,不过这一批从河东郡来的敢死队有些特殊,倒不是人数有多少,而是这里面,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山贼。
据下面的人说,在河东蒲坂有一个叫做于大宝的山贼头目,由于交不起翻倍的月钱,他竟然拖家带口把整个势力都带过来给张燕当敢死队。不管是出于好奇心还是对其听话的表彰,张燕都想来看看。
“于大宝是哪个?!”
扫视一圈下面的敢死队,张燕大声道。
“我就是!!”
那于大宝就在张燕眼皮底下,比张燕还大的嗓门一个爆响,差点把张燕吓得一哆嗦。
抑制住自己捂耳朵的冲动,张燕循着声音看过去,看到于大宝那副样子,张燕一眼就喜欢上了。
也难怪张燕喜欢,于大宝那副虎头虎脑的样子说好听点叫憨厚,说难听点就是憨,这种人战时敢拼命,平时心眼少,驯好了更是无比忠心。本来张燕身边也有不少这样的兄弟,可是随着他的势力扩大,原本没心眼的也逐渐养出了心眼,不好信了。
不过倒也说得通,要是那些会钻营的,也不会把地盘经营成连翻倍的月钱都交不起,只能拖家带口过来送死的地步。
“很好……来,站上来,让我看看。”
“是!”
只见于大宝一个箭步便窜到张燕身边,膀大腰圆的他看上去虽然没张燕高,但却比张燕还要壮上一圈,看他那严阵以待的样子,给把刀绝对能上战场。
真是不错啊。
在于大宝裸露的膀子上拍了两下,张燕打心里感叹道,要不是现在人多,他都想掰开于大宝的嘴巴看看牙口了。
“于大宝,我问你,想不想当官?”
“想!”
干脆利落,毫不含糊。
“好,那我就封你为前锋营统帅,统领所有前锋营士兵!”
这么好的孩子,怎么能拉到战场上送死呢!
“谢中郎将!!”
好吧,他要是嗓门再小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