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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1/2)

    李承志蹲下身来,好奇的问看着赵渊:“皇帝的从表弟?”

    为什么这么问?

    赵渊眼神一滞,一动都不敢动。

    李承志又问道:“高司徒的从外侄?”

    赵渊的脸色更加苍白,冷汗冒的更快了。

    他以为,李承志是不是在惦量,用他祭旗的话,份量够不够?

    李承志无声冷笑。

    看,再蠢也有求生欲。

    只有还知道怕死,就好办了。

    他微一沉吟,又冷悠悠的说道:“所谓不告而诛是为虐,所以赵校尉,给你提个醒:拿家世压我也罢、威言恫吓也罢、乃至视死如归装好汉,对我统统没用。

    更不要试图激怒我,让我觉的非杀你不可。最好是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

    李承志阴阴一笑,呲出碜人的白牙:“也不要不信邪……胡保宗定是往家里送过不少信吧?那胡家人有没有告诉你,朝那自县令索思文以下,被我斩了十一个……”

    赵渊心中狂震,瞳孔猛缩。

    一县官吏,竟然全被他斩了,难道李承志早就反了?

    但为什么就没有人向自己提说过?

    胡始勇(他岳丈),我干你祖宗……

    还有杨舒,这老贼竟如何狠毒,明知道这李承志是反贼,竟哄着爷爷来送死……

    嗯,不对?

    李承志要是反了,胡保宗又怎可能为他鞍前马后的奔走?

    赵渊猛的一愣,反复咂摸着李承志刚说的话,好久才反应过来:李承志反没反还不知道,但竟然不准备杀他?

    老天有眼……

    有如头顶的刀猛然落了下来,却没有斩到脖子里,一种大难不死,逃出生天的感觉由然而生,不大的功夫,赵渊浑身上下都被冷汗湿透,哪还有半点如之前的嚣张狂妄?

    心中虽恨不得扑上去咬断李承志的脖子,但身体却像已不受控制,头点的飞快。

    李承志冷笑一声,取掉了他嘴里的破布。

    看吧,该认怂的时候,不是比谁都快?

    这分明就是被社会毒打的太少,你只要让他认清现实,他比谁都聪明……

    许多人都不理解,李承志的举动近似羞辱,就不怕赵渊怀恨在心,事后报仇?

    也有聪明人已然想通了其中的道理:自李睿将他射下马之始,在赵渊看来,他与李承志已然是死仇,除非李承志跪舔,否则根本化解不了。

    跪舔?

    做什么春秋大梦呢?

    这样的草包二代,李承志压根就没放在心上。抛开家世,屁都不是。

    要胆气没胆气,要能力没能力,要智慧没智慧……除了仗势欺人,还会干点什么?

    至于其身后的家人长辈……说句不好听的话,要真这么蠢,早特么被灭了几百遍了,还有哪门子的世家传承?

    真正的世家子弟,任何时候都是以宗族利益为上,很少感情用事,比如胡保宗。

    像赵渊这样的,绝对是异数中的异数,比出个圣人还稀奇……

    等李承志问清楚,赵渊为何会做出这等匪夷所思的勾当后,他愣愣的看着赵渊,就像是在看某种神奇的生物。

    就说这赵渊怎么也是见识过世面的,更领军打过羌胡马贼,怎可能不知道冒然冲阵会引发什么后果?

    原来他只是想仗着身份耍耍官威,在两军阵前压压自己的锐气。

    但赵渊压根没想到,自己会把游骑派那么远,更没料到,李睿明明看到了他的官旗,却还那么刚?

    至于不服气自己的原因,则是胡保宗在信中,把自己夸的天上少有,地上这就一个,胡始勇和胡保义也赞不绝口,引起了赵渊的逆反心理,所以他便谋算着,想给给自己一个下马威……

    李承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实在无法理解这种草包二代的脑回路,感觉和这种睿智儿童待久了,都有可能被传染成白痴。

    警告了几句,让他放老实点,李承志便松开了绳子,带着他去见杨舒。

    比起赵渊,杨舒才是真正让他挠头的那一个。

    因为李承志实在猜不透,杨舒不请自来是什么用意。

    抢功劳,摘桃子?

    听这老倌儿的官声和过往,好像不像是这样的人。

    ……

    佑大的庄园早已烧成了废墟,勉强剩几间能遮风的瓦房,被李文忠紧急修缮了一下,当做临时的帅账。

    李时和李睿均侍俸在一侧,一脸的苦相。

    奇怪的是,李时只穿着一件白绸内衣,身上的甲胄刀盾全部脱了下来,摆在一张案几上。

    杨舒盯着那一堆物件,左翻翻,右翻翻,好奇的跟个小孩似的。

    先是一枚铜哨,他瞅来瞅去也没觉的有多稀奇。只是两截铜管套在一起,又在里外装了个簧片。

    但随着铜管延长或缩短,哨声就能逐渐尖锐或粗沉。

    再根据音长音短,以及具体的军令该吹几声等,完全可以编一套完整的号令出来。

    “真是奇思妙想!”李舒摇头晃脑的赞叹了一声,又问道,“李承志做出来的?”

    李时不说话,只是摇头。

    杨舒也不为难他,将哨子往亲卫幢帅的手里一抛:“收好了!”

    然后他又研究起了一杆重步长枪。

    枪头逞三梭型,无锋无刃,与普通的枪矛比起来,缺点是只能刺,没有劈砍的功效。

    但枪杆足有丈半长,枪尾还配着近五斤的枪纂,整枪足重十余斤,普通的兵卒也根本没有能抡起来劈砍的力气,也只能刺。

    但要论优点,就明显多了。

    一是破甲力绝对充足,二则是通体均匀,不易变曲或折断。

    杨舒打了半辈子仗,见识极为丰富,稍一想像,就能判断出这枪的厉害之处。

    比普通的长枪长了一半有余,拿这样的枪,我都刺你脸上了,你还离我差着好大一截,两者高下立判。

    也不是没有短处:灵活性较差,不好转向,更不好近防。

    但旁边就摆着横刀、方盾、以及弓箭,明显和这枪是配套的,杨舒哪能看不出李承志的用意?

    竟然想集枪兵、弓兵、盾兵为一体的战兵?

    但哪有那么轻松?

    摇了摇头,他又拿起那把横刀,抽出了鞘。

    刀身黑蓝,锋芒闪耀,只看品相,就比百炼钢刀超出了不止一筹。

    杨舒执着刀,左右瞅了一眼,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