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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章 老大哥……不对……联邦政府在看着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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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实际上我的辩护到此结束了,但我想稍微多说几句话,可能和案件本身关系不那么大,但我想说的是到低是什么情况导致了这样一个荒谬的案件发生?要知道哪怕官司打到高院,九个年老体弱的家伙也得带着老花镜看地图,这太不可思议了!”

    伍德福德法官“你最好控制一下时间。”

    爱德华:“明白,阁下”

    爱德华“宪法建立了一个枚举权力的政府,这意味着联邦政府只被授予那些在宪法中明确列出的权力。这份清单相对比较简短,载于第1条第8款中,枚举了国会立法的适当对象。国会可以:

    借钱,铸造货币,厘定其价值和惩罚伪造假币者

    规范与外国、各州之间、和印第安部落之间的贸易

    制定归化条例和破产规则

    设立邮政局和修建邮政道路

    颁发专利和版权证书

    设立低于最高法院的法院

    惩罚海盗

    镇压叛乱,击退侵略,宣战,建立军队,维持海军,制定陆海军条例;

    组织民兵(将军官的任命和民兵的训练权交给各州)。

    这点我想大家窦没有异议吧?想想美国对于禁酒的轻率之举吧——这在近100年前实施。在第1条第8款,没有一处可以看到枚举了“禁止在美国制造、运输或销售酒精”的权力。所以当美国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禁酒时,那时的他们极其笨拙的走了极其复杂的流程修改宪法,把禁酒的权力赋予了联邦政府。禁酒的14年时光过去了,美国人终于幡然醒悟。当他们认错的时候,依然很笨拙的再次修改了宪法,撤销掉这一权力。《第21条修正案》是为了撤销先前的修正案而批准的唯一修正案。”

    爱德华“正式这种笨拙让我们赢得了全世界的尊敬,因为在我们这个国家之前,还没有一个政治体制会如此谨慎小心的限制中央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而海对面那个号称代表人类未来的国家则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结果呢?我们都看到了?究竟谁才是世界领袖?”

    “

    爱德华:“自1933年以来,当《第21条修正案》获得批准时,美国人仍然有一个受宪法限制的联邦政府以及路易斯·布兰代斯法官所形象称呼的各州“民主实验室”。严格地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目的是要让州政府掌握大部分的治理权。每个州的治理方式都会有所不同,这样的话,整个美国就将是一个巨大的民主实验场。

    “治理良好的州会增加商业和人口。治理不善的州将失去商业和人口。通过观察其他州做得好的地方,每个州都可以学习如何更好地治理。由于有失去商业和人口的风险,每个州都将有动力学以致用。各家“民主实验室”给美国人的政治生活带来的影响,就像市场竞争给他们的经济生活带来的影响一样。”

    但最终决定第1条第8款到底做何解释的任务,落到了谁的身上呢?这就是导致美国宪法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决定联邦政府被授权做什么的机构本身就是联邦政府的一个分支。毫不奇怪,一到紧要关头,最高法院通常会支持把权力授予联邦政府。

    这一类危害在《第21条修正案》批准后的10年里达到了全盛期。1942年,最高法院对“威卡德诉菲尔本”一案做出了裁决。这开了个危险的头,”

    这也是个奇葩的案子,后面跟着奇葩的判决:俄亥俄州的农民罗斯科·菲尔本在自家农场里种植小麦来喂养牲口。为了稳定小麦的价格和供应,美国政府对小麦产量进行了限制。菲尔本的种植超过了允许的范围,因此被责令支付罚款。菲尔本回应道,他的小麦没有出售,所以不能作为商业来管理,更不用说“州际”商业了(宪法将其描述为“在几个州之间的…商业”)。

    最高法院解释了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中的“商业条款“,该条款允许美国国会“管理与外国、各州之间以及与印第安部落之间的贸易”。法院裁定,菲尔伯恩的小麦种植活动,减少了他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用于牲口饲料的小麦数量,而小麦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交易的,因此属于州际商业,从而处于“商业条款”管理范围内。尽管菲尔本比配额多生产的小麦数量相对较少,不会影响州际商业本身,然而,像菲尔本这样成千上万农场主的行动累积起来,影响将会变得颇为可观。因此,法院裁定联邦政府可以管制菲尔本的小麦生产。

    爱德华:“看到了没有,联邦政府的理由-与这次《贝琳达》中的跨州运输色情制品何等相似?对了,我之前辩护的blm大楼爆炸案,联邦检察官和fbi也是以此类理解侵入州政府权力领域的‘因为爆炸案会严重影响州际贸易!’还有我在《深喉》案时的委托人哈里·雷姆斯,我想诸位也应该记得他所受到的待遇吧,电影没有在田纳西上映,他本人也没去过,但却因为搞笑的‘涉嫌一桩在全国范围内参与色情制品的阴谋’”

    爱德华:“好了让我们回到“威卡德诉菲尔本”,联邦政府对小麦市场立法的权力要到哪里去找?因为“小麦”这个词在遍寻宪法都是找不到的。即便如此,联邦政府的目标是十分明确的:为了维持足够高的小麦价格,让农业生产者保持盈利。1938年《农业调整法案》对允许农户种植多少小麦设定了数量上限。通过限制供应,将有助于保持小麦价格处于高位。”

    “菲尔本种植的小麦比法律允许的多出了12英亩。他非但没把多余小麦卖到家乡以外的地方,而且也根本没拿出去卖。他用那12英亩地里种出的小麦,喂养他自家的牛。

    菲尔本显然没有涉及商业,更不用说什么州际商业了,但最高法院(一致)裁定,因为国会有权管制州际商业,也就有权禁止菲尔本种植那12英亩小麦供自己使用。最高法院的“推理”是怎样的呢?

    如果菲尔本没给他的牛喂那些多出来的小麦,他本会被迫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小麦。即使他购买的小麦,是在他家乡的州种植的,这样做也会使该州州内可以供应其他小麦买家的小麦减少。因此,州内的一些小麦购买者,将不得不从州外购买小麦。因此,最高法院认为,菲尔本的非商业活动属于州际商业。”

    “这项裁决所采纳的“烧脑论证”使得几乎任何活动按定义都属于州际商业。自威卡德一案以来,每当国会想要行使宪法未授予的权力时,议员只需要提出一项论证,将他们想要达成的任何事情与州际商业联系起来即可。为什么?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可以做坏事而不受惩罚。

    因此,今天我们有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农业部(usda)、国家环境保护局(epa)、联邦资助学生贷款、医疗保险(medicare)、医疗补助(medicaid)、联邦法定最低工资,以及其他数百个联邦机构、计划和动议。其中一些确实涉及州际商业。”

    “实际上多数根本没有。而仅仅在三十年前,当我们希望联邦政府行使新的权力——禁酒时,我们还费劲地修改了宪法。”

    “事到如今,我们将宪法重新解释得如此面目全非,让它成了赋给政府权力而非限制政府的文献,以至于非选举产生的官僚,今天也在行使宪法甚至连国会都加以禁止行使的权力。即使这些官僚是仁慈无私的,是耳聪目明的,也令人惶恐不安;如果他们不是这样,那就是极度危险的。”

    爱德华“近乎无限的联邦政府权力-fbi的权力,联邦检察官的权力!完全入侵到了原本是州政府的范畴内。”

    “就像今天这个官司,让我们承认吧,在纽约州的法律里,运送《贝琳达》根本不算什么!”

    “但是联邦检察官和fbi说因为跨州了,是的,也许确实有3分钟或者五分钟处于新泽西地面!没错!然后呢?这玩意已经装在铁盒子里。但这就是违背联邦法律了!荒谬嘛?这不是司法审判,在我看来这是赤果果的越权!联邦政府在不停的侵犯州权,他们的权力越来越大,并且越来越贪得无厌。”

    “今天是五分钟的越界,明天或许会因为大家同样呼吸联邦的空气,这样下去,我觉得我们不如改叫美利坚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好了,对了,他们哪儿还是国的联盟,我们只是州联盟,但我想问问,到低那边更加自由?”

    爱德华:“换在以前,我会嘲笑检察官和探员,建议他们去酥连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