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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你出塞我亦出塞(2/2)

屋外。看到薛道衡飘然而至,连忙大礼参拜,口尊“薛师”。

    看到自己的这个小弟子,薛道衡是又爱又气:小小年纪,便有名士风范,这一点倒是师徒一脉相承,颇有薛道衡的几分风采。

    就是这小子生性懒惰,也不去他府上请教学问,他这个老师当的,实在太过清闲。

    不过在外人面前,当然舍不得呵斥弟子。大孙子,老徒弟,这都是个宝儿啊。于是手捻须髯,受了李风的大礼,这才说道:“好好好,竟然为歌姬作金镂衣,丹心你行的好事!”

    李风感觉有点冤,瞥了旁边的杨玄感一眼:就是你害得我被师父骂。

    只听薛道衡放声大笑:“哈哈哈,宝剑赠烈士,佳句赠佳人,才是我辈文人所为,为师甚是欣慰!”

    原来是准备夸我啊,果然还是师父向着我。李风这才安心,还以为惹恼了师父呢,想不到,薛师年纪这么大了,还是风流种子。

    哎呀呀,怎么能这么说师尊呢,罪过罪过,应该说是名士风流才对嘛。

    跟在薛师身后,进入厅堂,杨素和薛道衡互相打趣几句。少卿,酒宴摆下,只见姬妾侍女,蝴蝶穿花一般,玉盘珍馐,罗列与前,极尽奢华。

    四人饮酒,各不同席。杨素和薛道衡在上面坐了,杨玄感和李风两个晚辈,在下面相陪。

    唯一叫李风不习惯的是,居然还得跪坐在几案前面吃饭,不大畅快。

    席间,饮用的美酒,居然是最近名声鹊起的大业春,李风酒量有限,又注意节制;而杨氏父子,则都是好酒量,频频举杯。就连薛道衡,酒量也是不差。嗯,好像大诗人都挺能喝的。

    搞得李风有些后悔:自食其果啊,早知道的话,这酒的度数,再低一些就好了。

    喝到酒酣处,杨素长袖一摆,立刻就有歌姬舞姬登场,一时间,管弦齐奏,红袖飘香,举杯畅饮,不知身处何乡?

    瞧瞧人家过的日子,这才叫生活呢。李风心中赞赏,却并不羡慕,这并非他想要的生活,何来羡慕?

    那杨素也喝得兴起,起身加入到舞姬的行列之中,手舞足蹈,口中慷慨悲歌,歌姬一见,乐器也立刻更换成胡乐,曲调也雄壮起来,因为杨素吟唱的,正是自己当年所做的出塞诗。诗云:

    漠南胡未空。

    汉将复临戎,

    飞孤出塞北。

    碣石指辽东……

    那些舞姬见主人如此,都围在四周,踏歌相伴,整个宴会的气氛,也推向了高~潮。

    此诗乃是当年杨素平定突厥所作,借汉写今,古朴雄浑,为他平生得意之作。

    薛道衡也在旁边击掌叫好,到了后来,也跟杨素一起吟哦。两位加起来一百多岁了,今日也聊发少年狂。

    一首出塞唱吧,一对老友相视大笑,直觉酣畅淋漓。

    “风公子,今日畅饮,何不赋诗一首,以助酒兴?”对面的杨玄感向李风遥相举杯。

    又要抄诗,李风心中很是无奈,不过,瞧瞧杨素得意的眼神以及薛师无比殷切的目光。李风也只能起身向上施礼:“在杨公和薛师面前,晚辈献丑了。适才杨公慷慨悲歌,在下心有所感,也作一首出塞,赠与杨公!”诗曰: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

    一时间,原本喧闹的大堂之上,忽然变得寂静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