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未来又会变成对大汉的威胁。
田豫思来想去,倒是想出了一个笨办法——
他也去。
利用自己的本事尽可能征召北方对大汉有威胁的部族赶赴北国成立一个巨大的部落,并且将主要的远征对象放在西边的罗马帝国。
这也算是继续发挥他之前在曹魏时擅长的本事,为大汉的北方做一份自己的贡献。
田豫也五十多岁了,能为大汉做的也只有这些,
希望太子不会误解自己的用心。
刘禅听完田豫的整个计划居然没有多少惊恐,
他怔怔地看着头发已经白了大半的田豫,苦笑道:
“叔父,这值得吗?”
远征北国,在异国他乡建立一方基业,这听上去非常浪漫,让人热血沸腾,但经历过南中开荒的刘禅知道,想在一块荒蛮之地建立秩序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别说南中了,戚金金口中“湖广熟天下足”的土地都有大片大片的荒芜,山越、蛮人、瘴气是这里的代名词。
而千年后象征着发达和潮流的土地现在还是流放犯人的不二所在,想要大开发都需要不断迁民,甚至以行政令强迫。
“那个五海之港……现在应该还不存在,我是……呃,是昊天上帝说此地能汇聚五海,所以我随便起的名字。”
“臣明白。”
“呃,那个东欧平原也是昊天上帝编出来的名字,据说那里现在还是一片荒蛮,你们若是去了那里,最少要整整两代人的时间,才能让脚下的土地变得如同大汉一般。”
“臣明白。”
“叔父一直在北方守卫鲜卑,若是愿意回归大汉,一定……”
“臣明白。”
田豫的声音柔和而稳重,
却听得刘禅一颗心连连发颤。
他12岁就开始接受千年后的文明,一直感觉与千年后的文明先比,这个年代处处荒蛮落后,尤其是人的思想古板守旧缺乏变化,甚至隐隐感觉有些落后和自卑。
年岁渐长,接触的身边志士越来越多,刘禅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和理解也渐渐有了一些变化。
听闻田豫的远征计划,刘禅的心中忍不住阵阵悸动,他似乎隐约明白,为什么千年后一个寻常的大学生还会对大汉这个已经倒下快两千年的朝代念念不忘,为什么后世有这么多的影视、游戏愿意记述大汉最后落幕的时光。
这是大汉。
这是一个在后世身形俱灭,却依旧留下深深印记的伟大朝代。
这个伟大的国家在立国之初内外交困,被迫屈辱地跟强敌媾和,却用一代代人的时间积蓄力量,最后横扫宇内,开辟疆土,喊出“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
就是这样伟大光荣的朝代,才值得一代代人拼死守护,长坂坡的鲜血、麦城的冰霜、夷陵的大火、五丈原的秋风、成都汉宫的石阶都见证了无数的大汉仁人志士为复兴做出的一代代努力,甚至后世的匈奴人在入主中原时还要扛起大汉的招牌来笼络人心。
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
这个年代的大汉子民人人自信满满,粪土四方诸夷,在立功就能得到封赏的军国体制下人人几乎以狂热的姿态想要做出些什么。
田豫在这种氛围中从少年到白发,
现在大汉要回来了,他感觉自己错过了太多,现在是弥补的时候了。
“东欧平原非常富庶,只是有些寒冷,
如果叔父领军过去,我们可以提供铁器和棉花,还有高产的良种,方便叔父在那边立足。”
“对了,还有书本……
希望此番叔父能教会那里的百姓接受和仰慕大汉的先进文化,这个……呵呵,这可不是旦夕之功了。”
大多数大汉人的心中,北国都是一片蛮夷之地,田豫愿意带着一群野蛮的鲜卑人去建设那里,一定是下了巨大的决心。
句扶邓铜等人都是默默无语,对田豫投来几分敬佩之色。
怪不得是天子当年极其欣赏的人物,
这个田豫,还真是不凡。
田豫的眼中露出几分暖意,
他缓缓起身,微笑道:
“事不宜迟,臣这便率鲜卑北上,后来若是与匈奴和魏军会和,也好占据先机。”
“这便要走?”刘禅心中略略有些不安,
父亲当年的老友一个接一个离开了,便是要走,不如等他们都到了,拍张照再说。
他叹道,“叔父,父皇最迟明日就要抵达此处,
你们……你们这么多年不曾见面,不如……”
田豫脸色一暗,叹道:
“田豫寸功未建,哪有脸面去见天子,
待臣在北国建起五海之港,自当返回朝见天子,还请天子保重身体,不用三五年,这次臣一定早早来见。”
刘禅翻出手机,却发现手机早早没电,他手忙脚乱地接上移动电源,可田豫已经逃也似的匆匆上马,拱手拜道:
“太子珍重,改日再相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