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了。
而且除了冻死,更严重的是冻伤。
脸、耳朵、手,或者是脚。面对士兵身上已经发黑、发坏、失去知觉的躯体,军医也没有办法,只得一边哭,一边给他们割掉。
割下来的手、脚、躯体堆满了一个篮子又一个篮子。
郑言庆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些将士们。这都是跟着他浴血奋战的士兵,都是百战余生的精锐,今日他们没有倒在杀敌的战场上,却是以这样的方式,走向军旅生涯的落幕。
军医在给一个看起来不过十七八的士兵锯脚。郑言庆见了,低声问道:“他还这么年轻,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这脚能不能不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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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医见到郑言庆,忙起身说道:“都护,他的脚已经完全坏死,如果不锯,这坏死的血会蔓延全身,到时候他连命都保不住。”
郑言庆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这士兵满脸稚嫩,看到郑言庆,还忙给郑言庆敬礼。或许现在的他还不清楚,失去这一只脚,将会意味着什么。
郑言庆心里堵得难受,打了这么多年仗,什么场面没经历过,可他从没像现在这般感到无力过。
我对不起将士们啊!
“所有在此战冻死、冻伤的士兵,都要妥善处置,决不能让他们流血又流泪。你们记着,谁那里出了问题,我就砍谁的脑袋。”
不过郑言庆虽然难受,也不可能因此影响到行军计划。将军应该有悲天悯人的胸怀,爱兵如子的气度,但该心硬的时候,绝不能为情感所左右。
一个合格的将军,是要带更多人回家,而不是带某一个人回家。
所以这条艰难之路,哪怕走得头破血流,粉身碎骨,郑言庆也没有一丝地犹豫,绝不后退。
越往北走,天气越冷,走得也越困难。
大漠天堑,可不是浑说的。
天地间白茫茫一片,没有任何参照物,也看不到终点。众人几乎是机械一般走在路上,只剩下一个前进的意识。走着走着,直接倒下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绝望,很多人精神紧张到极点好,崩溃的又哭又叫,直到筋疲力竭,死在那里。
一千三百里的路,所有人简直如死过一次一般。
或许这次冬季行军,唯一一点能安慰他们的,是不再缺水了。草原之上,尽是积雪,抓起来就能吃。
想烧开是不可能的。
草原上树木少,又是冬天,更别想找生活的木柴。为此大军携带了大量的牛粪,点燃之后,既可取暖,又能做饭。可寒夜里太冷,牛粪消耗量太大,取暖、做饭都不够用,哪里还舍得另外去烧水。
后来很多人回忆,雪的味道,就是草原味道,因为他们吃过太多的草原雪,以至于很多年之后,他们仍旧忘不了这种带着土腥、草味、甚至是血气的雪味。
也不知道众人到底走了多久,直到十一月六日,两万大军艰难走了二十三日,强行军一千三百里后,他们终于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定北城。
这风,这雪,这城市,也挡不住那群热爱这个国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