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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体制(1/2)

    常言道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情,但在世祖朝,一代人无疑完成了许多代人才能办成的伟业。

    要知道,大顺的国初时代,可说是这个王朝统治最严密、国力最强盛的时期之一。呆迷儿帝国尚未崛起的年代里,大顺周边无强敌,李来亨的意志几乎可以完全被贯彻到物质层面。

    他肆意挥霍着无数百姓积累出来的国库,使大顺国威远布四海八方,将明末以来日渐衰竭的中华国势,一举扭转和推动到了不可思议的高峰。

    来自欧洲的西洋传教士们,都在他们的笔记下记载了关于天法皇帝的各种传说。

    他的军队,他的国土,他的财富,他的人民,那一切海市蜃楼一样奇幻的事物,却又是真真切切存在的。

    李来亨将西洋殖民者的力量拒于马六甲以西,连锁反应甚至于造成了西洋势力连印度洋都不再能够独霸。

    世界变得更为多姿多彩起来,新大陆的印第安人活下来的人数要比原来历史上多得多。

    而本将饱受战争、饥荒和殖民之苦的印度人民,也在呆迷儿帝国的成功治理下,实现了一种结合形式的多元政权繁荣。

    大顺朝后来的历史发展脉络,也都留存在李来亨的遗诏之中。

    他给继承人皇太孙李润石留下的一系列遗诏和材料里,以祖训形式,留下了不少对后世大顺历史发展十分重要的指示。

    包括孝宗、高宗以后,方颁行的《皇顺帝国钦定宪法》,很多要素也是出自李来亨的设计。

    按照《皇顺帝国钦定宪法》的要求,资政院是帝国国会的上议会。帝国国会同时也由下议会——议政院和皇帝组成。

    资政院总计有199名议员,其中包括20名来自全国各宗教团体的灵职阁员、89名民选阁员和90名非选举产生的钦选阁员。其中民选议员根据党派更迭而流动,钦定议员为终身任职,灵职议员于其保有神职身份时续任。

    在立宪之初《钦定宪法》便指出资政院有权驳回议政院的所有法令,但是这一权力在随后很快就缩水,并且受到了院章的严格限制。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权力在大多数时候还是有效的,议政院的法令并不能不经过资政院直接呈请御批,资政院仍然能够通过延宕性否决(可将议政院通过之法令在资政院搁置三到十二个月不等)来迫使议政院撤回部分法令。

    在建院之初,资政院也曾经试图从大理寺处争取过司法职能,但是在“寺院之争”失败之后资政院最终只能行使有限(实际上是全部)的立法权。

    资政院的议员来源正如上文所述,分为三个部分,分别被称为:民选阁员、钦选阁员、灵职阁员。

    起初,民选阁员由各省地方选出两倍于定额人数者(即要求5人,则选举10人),交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指派前往开封任职,其中多为各地有名望的乡绅或者是实业家。

    而在后来政党政治逐渐成型之后,民选阁员的选举则采用了多数制的办法,即获得大选的党派能够获得资政院民选议员的全部席位。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