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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西域屯田(2/2)

朝廷大多给“每户地三十亩,官给籽种、牛具”鼓励进行生产。一般五年或六年土地升科交赋,亩交粮八升至九升不等。

    在朝廷的鼓励下,内地农民大批到西域安家落户,开垦种地,把往一片片荒凉的原野变成了一块块肥沃的良田。

    另外朝廷还许一部分发配到西域服罪的犯人携带家眷,增加西域屯田力量。大顺对随犯人一齐到乌鲁木齐的家眷,“酌给地五亩,自行开垦,其未收获以前,官为养赡家口”,作为临时措施进行安置。

    回屯则是组织大批贫苦的东疆回部土著,前往北疆开垦荒田,组织生产。

    庄屯,则是由内地的富豪、大族和大商帮直接投入资金组织生产。由于朝廷在内地对于土地兼并,往往设置了大量限制条件,所以在内地投资土地甚为不便。

    但是在西域地区,朝廷不仅没有限制富户兼并土地,反而出台大量政策吸引内地富商到北疆组织庄屯。

    庄屯生产出来的粮食,也由安西大都督府和本地顺朝驻军直接收购。

    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吸引来了陕西、山西两省,甚至是一部分远在浙江的绅商,西出玉门经营牟利。

    世祖朝的民族迁徙,改变了西域的整体面貌,破坏了过去西蒙古诸部对北疆地区的垄断权力,便于大顺朝廷采取分而治之的管理手段。

    西域的地理位置,由东北而西南,先后与喀尔喀蒙古、甘肃、青海和西藏为邻。这些地方,除甘肃之外,均为少数民族居住区,农业比重很小。

    甘肃地方,多年供应顺军,民力极其疲惫,平定准噶尔,该省人民虽除掉挽运之劳,而其本粮食不能自给。

    朝廷若从外省调拨粮食,须经河西走廊运送,路程几近上万里。那时西域地区路程,从北疆巴里坤到南疆叶尔羌就有六千里。顺朝即使财物充足,客观条件也不许,朝廷深知西域驻军粮食必须自力更生,唯有大兴屯田。

    那时的况,可以说先种粮食后驻兵,或者说有多少粮食决定驻多少兵,所以,朝廷自然希望生产粮食愈多愈好,反对减少种地亩数。

    甚至出现过伊犁驻军守将因当地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奏请停止由内地派往伊犁屯田士兵,结果被李来亨大加斥责。李来亨明确说:“西域地方,开垦地亩以备积谷,甚属紧要。积谷虽多,不患无用,且多垦土地自必多需兵丁,即稍有费用亦属无几。今卿等如此奏请甚属烦琐,伊从前不致如此糊涂!”

    李来亨鼓励屯田多多益善,才促使天山北部屯田星罗棋布、四处开花。从东部的巴里坤到西边的伊犁,北至塔尔巴哈台,南抵库尔喀喇乌苏,从蒙古牧民到回回农民、汉族移民、遣犯、商人,都投入到垦荒的潮中。

    结果北疆的粮食生产不仅大大满足顺军设防之需,而且开始外调。西北经略使周祚鼎就因为西域粮食充裕,商贩稀少,提出在乌鲁木齐、巴里坤、哈密等地区准许商民报监捐粮,就是向朝廷交纳一定数量粮食获得监生资格。周祚鼎计划于乌鲁木齐、巴里坤、哈密三地,各收监粮十万石;济木萨、奇台、穆垒、昌吉等处,各收监粮五万石,总计为五十万石。大量粮食储备除满足军事需要外,还为移民开发西域准备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