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长乐宫。
“哈哈哈哈哈哈”
长乐宫里的一声声中常侍张让的惨笑忽然响起,然而大厅之中的其他人,却是面带着微笑,自始至终的看着他。
“来人。”大皇子刘辩大喊了一声。
就在这一瞬间,事先安排好的那些守在长乐宫外面的侍卫立马冲了进来,在长乐宫里面围成了一个大圈,将中常侍张让围的水泄不通。
见到如此的架势,中常侍张让脸上一片惨白,不禁惨笑道:“你赢了你们赢了哈哈哈哈哈哈”
说完,张让便迅速来到一名侍卫面前,直接抽起他的刀,然后对准自己的胸口,看了一眼太傅袁隗和大皇子刘辩,笑道:“是我输了,但我张让,就算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我会让你们的下场,和今日的我一模一样哈哈哈”
说完,中常侍张让两手一用力,那柄刀口直接刺向了自己胸口。
“呲”
这柄刀直接刺穿张让的身体,顿时鲜血顺着这柄刀,缓缓留下,最后滴落在了这长乐宫的地上。
“噗通”
随后,中常侍张让应声而倒。
而现在他面前的,大皇子刘辩和太傅袁隗,面色冷漠地看着这一切,没有丝毫的同情之色。
皇宫里发生的事,自然是只在皇宫范围里面,并没有过于影响到洛阳城里面的其他百姓,毕竟,死一个中常侍张让,抓一个太常荀彧,对于这个腐朽的大汉王朝来说,并不是一件让人值得注意的一件事。
因此,此时的洛阳城里,依旧如往常一般,不算有多热闹,但也不冷清,城内的大街小巷,也是能够看到多多少少、来来往往的人影。
玉竹苑。
李玉竹一大早上起来,便是格外的兴奋与激动,因为他决定今日要去见一个人——扬三笑,他要去拜他为师。
这么优秀的一名便宜师父,不要白不要啊!人家可是阴阳家的传人,那自己拜师了,岂不是也成了阴阳家的传人,那自己可就威风了。
一想到这里,李玉竹心头便是一阵窃喜,嘴角微微上扬。
其实他不太清楚古代,也就是这个时候,拜师的礼仪到底如何,但是起码得尊重应该还是有的,因此,他拿出了那件之前任红昌送他的那件衣服。
这件衣服,李玉竹一直保存的非常好,毕竟这件衣服,是任红昌这位大美女亲自为自己做的,李玉竹一直想着,如果没什么重要的机会的话,他肯定舍不得穿这件衣服。
李玉竹打开衣服,这是一件华丽的紫色玉锦大衣。
在汉朝,很多人都对颜色极其崇拜,也因此,颜色也就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自秦朝以来,秦始皇酷爱黑色,因此黑色变成了皇帝的专用颜色,秦始皇所穿的衣服龙袍,基本上都是黑色的。
到了汉朝,汉高祖刘邦又喜欢黄色,因此黄色也成了皇家的代表颜色,而大汉王朝经历了几十代的传承,红色也逐渐高贵了起来。
因此,到了现在,黑色,黄色,红色三种颜色极为尊贵,基本上都是那些王公贵族所用的颜色。当然,也有例外,就比如当年的那些抗击匈奴的大汉将士们,也是因为功勋卓越,所以在出战的时候,也身穿红色战甲。
不过,一般的平民百姓可是不允许使用这三种颜色,若是大家都随意使用这些颜色,那便是不尊重这些颜色,恐怕会被直接抓起来。
因此,相对于这三种颜色,紫色在大汉王朝里面,也算是一种比较高雅的颜色了,尤其是那些拥有着才子佳话的读书人,一般都是穿这种颜色的衣服。
而任红昌在做这件衣服的时候,必定也是用了心的,布料的质量非常好,让这件衣服的颜色看起来朴素而又高雅,做工精美,裁缝也非常细致,完全是一件美好的艺术品。这也是为什么李玉竹一直舍不得穿了。
今天李玉竹决定要去拜师,他就想着,不去穿这件衣服去,以表示自己对扬老先生的敬仰。
于是,李玉竹便迅速换好了衣服,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皱褶之处,此刻的他,超级想找到一面镜子,看一看此时此刻如此帅气精神的他。
不过,大汉王朝是没有镜子的,这个时候镜子还没有发明出来,但是已经有铜镜了,然而铜镜的造价非常高,一般都是那些贵族之中才能用的上的,而他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平民。
李玉竹摸了摸自己那白皙细腻的脸庞,心想着:自己本来就那么帅,再加上这么漂亮的衣服,如果让我去拍古装剧,肯定能吸收一大波粉丝。
想到此处,李玉竹傻傻地笑了笑,然后便起身走出了玉竹苑,前往扬三笑老先生的住处去。
扬三笑说他住在南门口附近,离新北街四路不近,但也不算远,李玉竹左拐右拐,大概花了二十来分钟,这才来到了南门口。
南门口是洛阳城最为偏僻的一个城门,主要原因是因为南门的外面,大概五里路的地方,是一个非常深的大峡谷,地势险要,深不见底,特别不利于信息的传递和货物的运送,因此,这里几乎是少有人在。
但毕竟这里可是洛阳城,是整个大汉王朝的经济,文化和政治的中心地带,因此南门口虽然比较偏僻,但守在南门口这里的守卫,一个都没少。
不过这些守卫此时个个无精打采,毕竟,经过南门口的人少之又少,众名守卫不过只是完成任务罢了,因此站在一旁,要么打盹,打完聊着天。
李玉竹来到这里,竟然发现南门口最近的那条街上,大大小小有些好几户人家,但是这些人家都是非常穷困潦倒的人家。
毕竟如果是玉竹苑地处偏僻,那么这南门一带,更是穷乡僻壤了,玉竹苑是因为这个院子在新北街四路的最边上,这才比较偏僻,但是南门一带,基本上所有地方都算得上穷乡僻野,普遍都很穷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