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弓箭要远,伤害更高,再加上击动力极高的天狼战马,西大陆先后三次分出骑兵,结果全部被歼。
这场战斗时间不长,前后不过半小时,西大陆军不得不撤退,好在这里是他们地地盘,只要拉开一定地距离就够了,不需要太长时间,援军就能赶到,到那时候,无论多少墨铠军,也只会有一个结果。
随着号角声,东大陆军开始后撤,韦德不是笨蛋,走出溢口作战,本身就很冒险,时间拖得越久,对方越有利,这只敌军指挥官指挥的相当严谨,一点空子也没有。
墨铠师团加上枪骑兵地组成的确很强大,可是也没有强大到以一当百的程度,既然已经重创了这只敌军,还是撤退比较保险。
大陆战争不同于帝国战争,人力资源几乎是无限的,百年之内,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谁也不可能消灭谁,杀再多的士兵也没用,西大陆和东大陆一样,都有百亿人口,又怎杀得完?
看着枪骑和墨铠师团退进溢口,费列格说道:“我们也走吧,韦德干得不错,这家伙的脑子非常好用。 ”
陆灵风点点头,组建枪骑兵,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可这枪骑兵也太贵了点吧,火蛇枪可不是便宜东西,以奥克兰帝国的炼金术和资源,凑出三千枪骑兵,已经是极限了,十年也未必能组建成一个师团的兵力。
恺撒帝国已经拿到了炼金术的资料,再过上半年,应该可以自己制造魔法武器了,等以后回帝都,她准备让恺撒也组建一只这样的部队。
虽然很喜欢枪骑兵,可陆灵风认为那个叫韦德的人,还是太年轻了,考虑不击,奥克兰的高官也算不上聪明。
东西两大陆的情况摆在那儿呢,人家现成的火蛇兵师团有多少?东大陆八大帝国,全都凑在一起,也就一个师团的火蛇兵。
枪骑兵既然上场亮相了,人家西大陆不会学吗?火蛇枪不好造,战马可不缺,而且火蛇枪对使用者几乎没有要求,随便什么人,学上半天都可以熟悉的使用,只要调只骑兵来,装备上火蛇枪,就是枪骑兵了。
这场战斗之后,用不了半年时间,西大陆就能将所有的火蛇兵师团,全部变为枪骑兵,这是在教敌人如何战斗,让无法大规模组建的枪骑兵上战场,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主意了。
听完陆灵风的分析,费列格玛娅对视一眼,当初只想到韦德的新奇想法,觉得枪骑兵的主意,相当不错,却没想到还有这种弊端。
自己没想到也还罢了,吴天大帝和波尔格可是老奸巨猾的人物,为何也没想到?难道只是疏忽?
官道上,两匹快马奔腾而至,前面马上坐着一名骑士,身体前倾,屁股微翘,战马已经跑得极快了,他还在不停的鞭策,右侧马腹鲜血淋淋,竟是被他用马刺刺破多处,如果不爱惜战马的骑士倒是少有。
跟在后面的那匹战,马鞍上空无一人,显然是用来备用的战马,两匹马身上具是灰尘,也不知道已经跑了多远的路。
马上的骑士流了许多汗水,再加上一路灰尘沾在脸上,早已经看不出他本来的面目。
两侧的运输车队,投入关注的目光。 这是两千里加急快报,大陆战争初期,这样的快报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几回。
经过这么多年的时间,前线已经稳固,已经很少能看到这种快报了。 随着马匹扬起的灰尘,运输的民夫,护卫的士兵,都是一脸疑惑,难道前线出事了?
两千里加急快报,几乎是各帝国军中,最快的一种通信方式,如果路况比较好,一天跑近三千公里也有可能,最苦的自然是送信的骑士。
这种快报都是紧张军情,不使用信使,而是挑选军中十级以上的武士担当。
每隔五千公里,设有一处快报局,局中有后备战马和骑士,人马轮换不休一刻,终要以最快的速度,将情报送达帝宫,一路之上,见官不拜,任何人不得阻拦,连马贼也不会打他们的主意,毕竟马贼也是东大陆人。
“让开”马上骑士怒吼道,居然有人敢挡他的路,这可是从没有过的事情,即使是几个军团开赴前线的急行军,也要给他让路的,何况远远看去,只有三个人影。
距离更近了,他已经能看清那三人的服饰,其中一位,居然是魔法师,魔法师的地位当然很高,可大家都知道两千里快骑意味着什么,作为一名魔法师,更不应该挡在路中央,两侧的运输队,可是早早在护卫的士兵指挥下,将中央的道路让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