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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章 皇家财源(2/2)

   每个外蕃的朝贡品,说起来都不是算很多,比如外蕃第一的高丽郡王,罪行核定的年贡是:高丽参一千两、貂皮三十件、金五百两、银两千两(非纸币)。

    与《江华条约》规定的数额相比,除了金银略有增加,高丽参维持不变外,其余都减免了不少。

    但是架不住帝国的外蕃数量太多啊,外蕃索伦、外蕃蒙兀、外蕃西域、外蕃吐蕃,一大帮南洋的朝贡国,还有扶桑岛上几个残种国家,全加起来有接近四千家,每家每年朝贡500新币两的特产,那就是两百万。

    这些朝贡物,皇室认为应该归内府使用。

    但内阁认为这不是内府企业挣来的,而是凭借帝国威压强迫外蕃送来的,应该归内阁财政支配。

    每年年底的朝贡期,内府都要跟内阁不那么激烈地争一争这个问题,倒不是说这两百万很重要,只是两方面都有那么些闲人认为争夺这些代表外蕃的贡物这件事比这两百万重要而已。

    徐世杨也没有阻止他们争吵。

    爱吵吵就去吵吧,别影响到正常工作进度就好。

    而且这也可以吸引内阁的注意力,让他们不再紧盯着皇室真正的小金库。

    有时候,徐世杨觉得,内阁比文月她们更像自己老婆——尽管帝国宗室已经不再花内阁一分钱了,甚至连官员应有的工资薪俸都没有,但内阁还是暗戳戳想掌管皇家的私房钱。

    ……

    共和1797年9月。

    得到了内府支持的楚王终于凑齐了他出征进行海外开拓所必须的部队。

    楚军的基本核心来自前周军,而且大多是徐世松自己曾经带过的兵——这些人对徐世松本人的忠诚度还是有保障的。

    除此之外就是其他志愿参与海外开拓的帝国国民了。

    这部分人中,势力最大的,是帝国宗室,但没有任何爵位,甚至连公民都不是的徐睦海。

    这几年,这位被剥夺了全部头衔的宗室一直希望能够参加海外开拓,以重新赢得自己的王爵,只不过内阁一直没有同意。

    这次楚王南征,徐睦海又走了徐世松的路子,得到了楚王的首肯,这才让内阁同意放行。

    徐睦海自身没有任何力量,但他毕竟是宗室,愿意支持他的势力还是不小的,比如释家的僧人,为了争夺南洋的信仰(南洋普遍信佛,但这次远征最大的对手满者伯夷是个天竺教国家),也是为了与国内的道家势力对抗,这一次国内释家出了大力。

    仅仅嵩山少林一家,就给徐睦海派了三百棍僧,其他国内大寺也纷纷出钱出力,前后凑了两千带枪挎刀的僧兵(所谓棍僧只是个称呼而已,他们当然不会真的只拿棍子上战场)。

    统一战争时期,因在泉州拼死抵抗蒲家而受到帝国内阁直接表扬的南少林也出了两百棍僧,这两百人由帝国直接赐予武装——包括铠甲、倭刀、手枪和步枪等一整套装备。

    内阁甚至直接赠送了一艘500吨的“南少林”号风帆运输舰。

    当然,其他僧兵没有这种殊荣,他们必须自行筹备武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