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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 多士第十六(2/2)

惟我事不贰适,惟尔王家我适。予其曰惟尔洪无度,我不尔动,自乃邑。予

    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

    王曰:“猷!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

    命。无违,朕不敢有后,无我怨。

    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今尔又曰:‘夏迪简在王庭,有服

    在百僚。’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尔于天邑商,予惟率肆矜尔。非予罪,时

    惟天命。”

    王曰:“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

    比事臣我宗多逊。”

    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

    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尔用尚宁干止,

    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今尔

    惟时宅尔邑,继尔居;尔厥有干有年于兹洛。尔小子乃兴,从尔迁。”

    王曰:“又曰时予,乃或言尔攸居。”